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科研经费监督管理的工作部署,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经费使用,近日,科研处、财务处、审计处、资产处联合组织召开科研经费使用警示教育暨规范管理宣讲会。校党委常委、副校长陈旭东,财务、审计和资产处等相关职能部门、各学院主要负责人,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,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,近三年主持国家级、教育部课题,承担国家级课题培育项目以及本年度申报国家级课题的教师、新入职教师以及各学院科研秘书等130余人参加会议。会议由科研处副处长曹莉艳主持。
陈旭东强调,科研经费属于国家公共资源,广大科研工作者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,树牢底线思维,不负信任与重托,规范使用科研经费;正确认识经费合规对于个人职业发展、学科建设和学校办学声誉的重要意义;要聚焦重点人群、关键支出和项目全流程,紧盯劳务费、外协合作、差旅会议等重点环节,强化过程管理;要压紧压实“学校统筹、部门监管、学院主抓、个人负责”四级责任体系,职能部门做到严管与服务并举,学院落实主体责任,项目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常态化做好自查整改。

会上,曹莉艳结合高校典型违规违纪使用科研经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;科研处李政传达了9月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总结会会议精神,从制度建设、资金管理、经费使用三个方面介绍了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;科研处、财务处、审计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政策宣讲。